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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FBAR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申报FinCEN Form 114

Updated: Feb 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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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政府制定“肥爸条款”,即外国银行账户法规 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 (FBAR),要求美国税务居民每年提交FinCEN Form 114披露在海外的银行和金融账户信息,只是信息披露不用缴税。没有根据要求正确提交国外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FBAR的人可能会受到重大的民事和刑事处罚,轻则罚款重则监禁。美国政府每年都会根据通货膨胀调整罚款金额。


申报内容


在外国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:银行账户、投资账户与其他账户。投资账户常指股票、基金等。其他账户泛指由金融机构维护的其他账户,包括但不仅限于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、信托账户等。


有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:

  • 即使是美国的金融机构,只要账户所在地是外国,就需申报;

  • 只要具有签字权 Signature Authority, 也要申报;

  • 另外,通过实体间接持有的账户,如果对该实体拥有超过50%投票权或股权,也需申报。


申报门槛


只要所有账户的总值在任意一天大于1万美元,就需要申报所有账户,即使某一个账户只有几百美元。


联名账户


如果一个超过1万美元的账户被多人持有,每个人都需要各自申报该账户的总值。如果账户由夫妻共同拥有,仅需一人申报,夫妻共同签字即可。


如实申报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是财富传承的重要环节。凭空出现的财富,可能会引来税务局的稽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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